更新时间: 2023/7/27 10:28:15
孟加拉(Bangladesh)被联合国认定为最不发达国家之一。 孟加拉(Bangladesh)全称为:孟加拉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面积约147570平方公里。人口约约1.7亿,世界排名第八。孟加拉语为国语,英语为官方语言。 首都达卡(Dhaka),人口约1600多万。 全国划分为达卡、吉大港、库尔纳、拉吉沙希、巴里萨尔、锡莱特、郎普尔和迈门辛8个行政区。 孟加拉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主要出口市场有美国、德国、英国、法国、荷兰、意大利、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和中国香港,其中美国为第一出口市场。主要出口产品包括黄麻及其制品、皮革、茶叶、水产、服装等。 主要进口市场有印度、中国、新加坡、日本、中国香港、韩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泰国。中国是其第一进口来源国,主要进口商品为生产资料、纺织品、石油及石油相关产品、钢铁等基础金属、食用油、棉花等。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如果是未经检验的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使用,如果是未经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不准出口。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当在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合同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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