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3/12/8 11:26:18
沙特阿拉伯是22个阿拉伯国家之一,也是8个海湾国家之一。 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全称为:沙特阿拉伯王国(Kingdom of Saudi Arabia)。面积约225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617万。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 首都利雅得(Riyadh),人口约800万。 沙特阿拉伯位于阿拉伯半岛。东濒波斯湾,西临红海,同约旦、伊拉克、科威特、阿联酋、阿曼、也门等国接壤,并经法赫德国王大桥与巴林相接。海岸线长2448公里。 石油工业是沙特经济的主要支柱。 沙特阿拉伯实行自由贸易和低关税政策。出口以石油和石油产品为主,约占出口总额的90%,石化及部分工业产品的出口量也在逐渐增加。进口主要是机械设备、食品、纺织等消费品和化工产品。主要贸易伙伴是美国、日本、中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韩国等。由于大量出口石油,沙特对外贸易长期顺差。 沙特阿拉伯已同130多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是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核心成员和二十国集团中唯一的阿拉伯国家。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如果是未经检验的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使用,如果是未经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不准出口。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当在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合同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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